新三板挂牌流程趋同IPO 挂牌强调“主办券商制”
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突破8000家大关,为防止排队挂牌公司浑水摸鱼,全国股转系统从第一道关“挂牌业务”入手,93家主办券商随之承担“把关、遴选”的重任,迅速把“内核”抓起来。
在昨日的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培训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人士向各家主办券商场外市场部及内核机构的负责人强调,在接下来不足2个月时间内,必须设10名以上成员组成的内核机构,且独立于推荐业务部门,内核专员必须赴现场检查,现场核查工作底稿作为推荐文件附件提交股转系统。
上述人士要求,主办券商应加强推荐业务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内核工作体系,在向股转系统报送推荐挂牌项目申请文件前,应履行内核程序。在挂牌企业遴选方面,强调“主办券商制”。
该人士昨日还首次回应了“挂牌标准、资金占用、财务核算质量、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众筹企业挂牌、做市库存股、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类企业”等市场关注的七大问题。
挂牌标准未提高
但区分行业
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标准目前还没有发生变化,但挂牌业务部对于申报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判断标准进行了调整。
在具体审核中,股转系统对于申请挂牌企业的营业收入、净资产等规模达不到审核认定标准的,将纳入观察名单,必须待满足审核认定标准后方可正常推进审核。
挂牌业务部相关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在具体认定时,首先会区分行业:除科技创新型企业外,申请挂牌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应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且报告期内不能出现连续亏损;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同样对营收有一定的要求,若两年一期的收入合计低于1000万元,则列入观察名单;对于研发型企业,未达到营收门槛的,净资产至少应在3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以确保其能够维持3年~5年的正常运作。
据介绍,8月将出台受“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类企业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主办券商按照指引修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