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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再启“泄洪”模式 违规减持屡触监管红线(2)

多家公司股东持股减至5%以下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有多家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将自己的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

如亚邦股份9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2日至9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32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557%。本次减持后,羚锐制药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7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濮阳惠成在9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汉丰投资8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60.1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减持均价34.50元/股。减持后汉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999937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此外,文科园林、华友钴业、山东如意、沙钢股份等公司股东也将自己的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分析人士指出,根据证券法,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一旦减持,就有披露公告的义务。而上述公司股东将持股比例降低到5%以下,未来的减持都无需再进行披露。

违规减持屡触监管红线

减持潮之下,近期更是有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减持,从而遭到了监管。

窗口期违规减持,是最为常见的踩“雷”方式之一。多家公司的董高监或其配偶,均因窗口期违规交易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

如创业板公司管理部8月10日给华鹏飞董事李长军的《监管函》称,2016年7月29日,李长军的配偶杨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10.25万股,交易金额313.14万元。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表示,公司已预约于2016年8月20日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李长军配偶杨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有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达到了公司总股本的5%,但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由此遭到监管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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