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潮卷土重来之势 多种减持方式“触雷”(3)
提高监管的威慑力
分析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买卖自家公司股票时,常见问题包括短线交易和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两者处罚措施有较大差别。从处罚标准来看,《证券法》规定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短线交易的收益需归入上市公司;但对于窗口期违规交易的收益处理,尚无类似规定,使得不少董监高屡触窗口期交易红线。
中报披露期间,针对高管、股东违规交易频发的情况,深交所曾发文表示,将落实从严监管,全力维护市场秩序。文章指出,监管部门将着力遏制违规减持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加大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账户、重点行为、重点股票、重点时段”四个关键重点,强化对市场交易和系统性风险的实时盯盘和预警监测,从源头防范风险,提高监管有效性和威慑力。
虽然监管部门高度关注,但对于个别上市公司借助高送转掩护股东“撤退”等复杂的利益诉求方面目前缺乏有力措施。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还未有上市公司因为监管关注而取消“高送转”。从一些上市公司对交易所的函件回复来看,也避而不谈“高送转”与减持之间的联系,而是用很多理由陈述“高送转”的合理性。以一家中小板公司为例,其在回复交易所“高送转”问询函中称,“利润分配预案增强了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了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通过“高送转”方案配合股东减持,一些高成长企业确实有理由通过“高送转”加强股票流动性,或者借此扩张股本将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属于上市公司内部的事,只要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很难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喊停,监管部门也只能给予监管和关注。
该人士亦表示,市场对高送转题材的炒作热度依然很高,监管层难以禁止高送转,但通过不断加大问询和监管力度,能够制止部分内部人士通过高送转来谋取不当利益,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