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信息披露建设破冰 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
新三板市场分行业信息披露体系建设“破冰”。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监管,并持有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等证牌的新三板企业(下称“一行三会”监管企业),自即日起须按所属行业,遵照差异化的要求披露信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试行)》1-6号(下称《指引》),分别明确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六类“一行三会”监管企业的信息披露规范。
综合而言,此次发布实施的《指引》主要具有两大特点:第一,对信息披露要求作出了差异化安排。全国股转公司结合“一行三会”监管企业的特点,对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六类企业,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原则,以及具体的规范、要求。
第二,突出风险揭示和风险防控。《指引》重点关注企业风险控制情况,对企业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披露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按照《指引》,接受“一行三会”监管的挂牌企业须结合相关财务指标分析及其内控措施等,充分揭示各类风险,并依据所属行业不同,披露业务监管情况、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期内监管指标情况及其波动原因、是否符合监管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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