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票市场冷清提前放假 央行新规利好融资性票据
距离中秋节还有几个工作日,对于某股份制银行票据部老总来说,已经提前进入休假状态,他告诉本报记者,经历了上半年几桩票据大案,国有大行已经不收农商行的票据了,最有利润的票据不能做了,对于他们而言,提前休假也只能是苦涩一笑。
而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又下发《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简称“224号文”),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
按照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018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上述人士表示,虽然对电票有强制要求,但纸票也不能退出对历史舞台,依然是共存状态。而此次电票的强制性要求是因为年底票据交易所即将成立,电票的流通性显然更有优势,从安全角度来说,虽然纸票有假票风险,但是电票也有系统和操作风险,从安全角度上来看,电票也不是万无一失的。
新规利好融资性票据
“224号文”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而在今年上半年,央行亦牵头多家商业银行筹建票据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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