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细则 要求银行业加大有效信贷投放
经济下行压力期,银行和实体经济成为“命运共同体”,为确保实体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今年以来,陆续有部分地方政府或监管部门出台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办法。
近日,河南银监局发布《河南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要求辖内银行业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确保全年新增贷款超过4500亿元,对重点改革领域坚持区别对待的政策,不随意停贷、抽贷;并对微、涉农、扶贫不良贷款率容忍度提高2个百分点。
河南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银行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重大贡献,虽然金融脱媒化趋势不断加剧,但银行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仍较高。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银行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资金投入、优化金融服务,既是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银行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十条》主要从加大有效信贷投放、推动深化改革、发展普惠金融、推进精准扶贫、降低企业负担、加大监管支持力度等六方面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
在资金投放方面,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倾斜,确保全年新增贷款超过4500亿元,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贷款增量高于上年水平。
为推动国企改革,《二十条》要求对煤炭、钢铁、有色等重点改革领域,坚持有扶有控、区别对待。对地方政府已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或“政银担”体系进行增信支持的企业,要维持信贷存量,做到不减贷、不断贷,可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实现解困。对列入政府帮扶名单,有市场、有信用但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坚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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