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配套方案接连落地 央企分类考核被指不够细化(2)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我国相关政策频频发布。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国企改革的顶层方案落地。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些文件都为本次《方案》出台奠定了基础。
然而也有专家指出,尽管我国在去年就已将国企分为商业和公益两大类,但这样的划分目前尚未完全落到实处。
“现在考核方案的出台,就是对国企分类最好的督促”,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在考核的方式和内容不断细化后,未来,《方案》将很有可能倒逼国企进行分类,这也标志着有一个国企改革配套文件的落地。
此外,《方案》还有助于填补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去年5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14家央企的审计结果,其中,中国航空、中国远洋等公司由于内部管理环节薄弱,未能及时发现下属公司挪用或浪费资产;神华集团、中国电力等公司的决策也与国家部署产生了偏差。
李锦指出,其实在央企分类时,除了中粮等3-5家央企将被分为公益类之外,大部分央企还将属于商业类的范畴。在实行分类考核后,商业类央企将以考察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主,同时也会审核央企的投资回报,加强对央企的监管力度,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也将随之减少。
考核方案仍需量身定制
尽管本次《方案》出台有助于国企分类的落地,但也有不少专家指出,《方案》本身也还具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祝波善就坦言,《方案》仅是搭建了央企考核的一个简单框架,措辞也都较为笼统概括,“这其实就体现出了央企管理主体的尴尬,《方案》明确考核主体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其实就是国家国资委及中央各部委,由政府部门管理百余家央企,只能依据这类企业共性,出台尽量包容的监管方案,确实没有办法进一步细化”。
李锦也对此表示,如果确实要国资委来执行这项措施,那必须要尽快细化《方案》,包括具体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考核的频率、具体标准和方式都需要及时公布,此外还要做好各政策之间的协调。
“以往央企同时背负着社会责任和企业效益两座大山,现在分类考核后,不能再搞‘大而全’的考核,商业类的企业就主要考察效益,公益类的企业就主要考察公益,这样也能为央企减负,让它们一心一意做主业。”
“分类管理确实是重要一招,但现在出台已经有些晚了”,祝波善表示,“更进一步来说,最了解央企运行状况究竟如何、管理层是否尽责的,其实是各家企业的董事会,在今后的央企改革中,应该更多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例如根据每一家央企的不同情况,量身定制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