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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大将专注地产业务 出售旗下27亿非主营业务(2)

董事会宣布,于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恒大集团公司及其他全资附属公司与不同的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据此,本集团向该等买方出售本集团于粮油、乳制品及矿泉水业务中的全部权益,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7亿元。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粮油、乳制品及矿泉水业务的任何权益。

出售事项:粮油业务

于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深圳涞涞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本集团持有的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恒大人参有限公司及恒大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及他们的附属公司(合称“粮油集团公司”)的全部权益出售予买方。粮油集团公司从事粮油经营业务。

1、代价出售粮油集团公司的总代价为人民币6亿元,经双方参考粮油业务公司的资产值后经公平磋商厘定。

代价的10%,即人民币6仟万元于有关协议签订后的3日内支付,剩余代价于有关协议签订后的3年内,按每年支付人民币180,000,000元的方式支付。

商标使用根据协议的规定,本集团同意粮油集团公司在维护恒大品牌、不扩大使用范围,不得转授权他方使用及造成负面影响之前提下,于交割日后的5年内可继续使用“恒大兴安”商标及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恒大”字样。如违返协议本集团可提前终止授权使用及要求赔偿损失。

(2)乳制品业务

于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及AceCapitalVenturesLimited与独立第三方深圳市明晟都灵商贸有限公司及SunlightPropertyManagementLimited签订两份协议,将本集团持有的恒大乳业有限公司及ChallengerGlobalInvestmentsLimited及他们持有的附属公司(合称“乳业集团公司”)的全部权益出售予买方。

乳业集团公司从事乳制品生产及分销业务。代价出售乳业集团公司的总代价约为人民币3亿元,经双方参考乳业集团公司的资产值后经公平磋商厘定。

代价的10%,即人民币3仟万元于有关协议签订后的3日内支付,剩余代价于有关协议签订后的3年内,按每年支付人民币90,000,000元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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