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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并非违约企业救命稻草 东北特钢开启连环违约(2)

通过这件事情,给所有发债企业敲响了一击警钟:要想债转股成功,首先需企业把信用当成生命,始终坚持诚信发展理念;同时,要坚持企业创新,拿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在这样一种生产经营状态下,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才有可能被纳入债转股范围,求得资金困难的解决;否则就会成为一场闹剧,让自己“身败名裂”而最终无缘债转股。

其次,债转股不仅需要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更需要企业具有良好企业经营品行和声誉;如果企业一遇到资金偿还困难就把希望寄托在债转股身上,而不是积极通过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挖掘资金潜力,更会让人对其债转股行为产生不满和阻止。

也让其“险恶用心”更加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这实际上给所有发债企业上了一堂新动形象的公开课:债转股并非逃避债务的“避风港”,也不是企业走出困境的“救命稻草”,任何企图通过债转股逃避债务的行为,最终都不会得逞。

如果资金确实存在困难而又无力偿债,并且企业靠自身努力无法摆脱经营困局,最好如实向广大债券投资者及相关监管机构说明情况,走合法破产程度,这样更会让企业显得从容,获得广大投资者同情和理解,尽量将债务违约负面影响控制到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振荡和抑制未来其他企业发债环境的恶化。

再次,债转股不仅需要银行把关,更需要当地政府决策,因为当地政府行政权力对银行机构左右力较大,会影响银行正确决策;而作为债转股的见证人和推崇者,地方政府一定要出于公心,用好这根“救命捞稻草”,当好裁判员,维护好债转股规则,不能拿债转股当交易或送人情的筹码,更不能把其当着为地方政府谋利或遮丑的“护身符”;否则就会使债转股异位成一块任人揉捏的“橡皮泥”,使债转股走向歧途,最终危害中国经济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要看到,在东北特钢债转股这场闹剧中,当地政府始终扮演了不光彩角色,不坚持债转股原则,不征求广大投资者及机构意见,暗地支持企业债转股,在遇到投资人强烈反对、此道无法走通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启动破产程序;如果当地政府能坚持债转股原则,积极主动督促企业走破产程度,可能现在东北特钢就不会那么被动,更不会在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

这告诉各级政府,今后发债企业在债务违约、无法偿还情况下,要剔除“私心杂念”,在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权益条件下,督促企业走破产清算程序,使企业能按法定程序在破产之后重获新生;同时也告诉广大债市投资人,债市打破了刚性兑付,并非无风险投资场所,今后投资债市也当谨慎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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