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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倒卖现象严重 普通消费者的自行维权路

如今个人信息倒卖现象猖獗,而银行正在成为信息泄露的源头之一。某银行行长倒卖客户信息案件近日再次引起人们的警觉。分析人士表示,个人信息倒卖已经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要想有效遏制这种现象,需要从立法以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入手。

四川绵阳警方最近破获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包括银行行长在内的犯罪团伙骨干分子15人、查获公民银行个人信息257万条、涉案资金230万元。此前也有银行员工通过获取的征信系统查询账号登录银行内网。

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50余万份,以30-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各级中间商。目前,个人信息倒卖现象猖獗,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的遭遇。北京一位王女士表示,自己前几天刚在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咨询完贷款事宜,马上就接到了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打来的电话。

询问她是不是在某平台申请了贷款,并声称自己平台也能提供相同业务。而刘先生最近也差点因为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刘先生在两天前收到一条显示为某家股份制银行发来的短信,短信提示刘先生的银行ETC卡过期了,并发来一条链接。

刘先生心怀疑虑,到银行网点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的ETC卡并未过期,提醒王先生别点链接,链接可能有木马病毒。刘先生和王女士都存在同样的困惑。自己的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

个人信息倒卖

事实上,如今个人信息泄露成为困扰每个人的问题。一张火车票、一张快递单、一次个人信息登记、一条朋友圈都有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源头。由于利益的驱使,个人信息倒卖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信息源头售卖给信息中介,中介再把信息倒卖给推销领域,甚至将这些信息流向一些诈骗团伙。对于这些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如何量刑的?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指出,银行行长和其他主体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没有本质区别。

只是信息来源不同,银行行长具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其获取到的信息具有准确性高、数据庞大的特点,法院在量刑时,有可能综合考量案件的全部情况,将其作为情节严重的因素之一,从重处罚。

对于具体处罚依据和处罚程度,王德怡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时,很难追踪到信息在哪个环节被泄露,自行维权成本太高、时间太长又难以获得成效。

王德怡也表示,对这种公民信息被泄露或出售的情形,法律上并无应对的良策。因为非法利用他人信息实施的精准营销或精准诈骗,法律只能事后监管和处置。公检法的司法资源有限,这类案件侵权成本低、查处难度大,实践中被查处的案件凤毛麟角。法律并未提供经济、便捷、有效的制裁手段,这种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有所转变。

“必须加大对违法者的制裁方能有效制止这类侵权行为。”王德怡建议,在未来的法律中,为公民信息被泄露案件引入更强的民事保护机制。例如,允许被骚扰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因该民事诉讼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成本均由侵权人负担,建立对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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