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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明年提出激励预案 相关事宜进展将及时披露

11月3日,燕京啤酒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关于“2017年公司承诺的混改和股权激励能否实现”时称,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的条件。

燕京啤酒激励预案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在2017年6月30日前提出激励预案,报相关部门审批,经审批后实施,相关事宜的进展将及时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燕京啤酒在2014年年报“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中有如下描述: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三年内((至2017年))提出激励预案。

燕京啤酒一位证券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激励预案主要对象为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是公司的一个承诺,目前方案还未出台。

此外,对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进程,燕京啤酒表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自去年以来,公司相关股东和相关单位就换届人选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该等沟通还在积极进行之中。

今年9月30日,燕京啤酒发布公告表示,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有利于相关工作安排,公司决定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延期后的换届选举工作预计将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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