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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惠生信批违规被行政监管 相应担保风险已解除

11月14日,佰惠生发布公告,佰惠生信批违规被行政监管。佰惠生公告显示,公司因信批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于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被处以行政监管。公告显示,2016年1月20日,佰惠生全资子公司赤峰佰惠生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林西县农村信用社贷款2000万元。

佰惠生信批违规

2016年2月2日,佰惠生向林西县城乡统筹有限责任公司贷款5000万元;2016年1月21日至28日,佰惠生分别为公司关联方宿彦良、于德江、张德才提供三笔总金额为48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中宿彦良为公司董事长及实控人、于德江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德才为公司监事。公告称,佰惠生上述行为在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未及时披露。

另外,佰惠生公告还称,在申请挂牌文件及2015年度报告中遗漏公司实控人宿颜良控制的秦皇岛市奥泽酒店、建平县金玉商贸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涉及信批不完整,并违反相关规定,因此佰惠生信批违规被行政监管。而且公告还显示,2016年1月26日,佰惠生全资子公司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889万元。

2016年6月24日和6月27日,佰惠生分别向关联方胡文星和宿镇博借款1800万元,其中宿彦良和宿镇博系父子关系,胡锦和胡文星为父子关系,四人均为公司前十大股东。公告称,上述行为当时既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值得注意的是,在佰惠生信批违规被行政监管前,佰惠生主办券商宏信证券已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相关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宏信证券表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佰惠生对外担保所涉及借款中有8400万元已偿还本金及利息,相应担保风险已解除;另外,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从关联方宿镇博处借入的1800万元中尚未偿还本金,利息正常支付,从关联方胡文星处借入的2689万元已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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