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煤地“零库存”煤价上涨 多措并举稳煤价
“煤价越低,越没人要,煤价越高,反而成为抢手货。”榆林市榆阳区煤炭局办公室主任张海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自8月份以来,榆林地区煤价开始疯涨,仅8月20日到9月20日这一个月煤价每吨就上涨超过100元。
其实,不仅仅是在陕西,全国各地煤价都在上涨。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张欢向记者表示,今年以来,为了解决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突出矛盾,国家相继出台多项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的政策,煤矿严格执行276天工作日制度组织生产,煤炭产量下降明显,资源供应紧张,各煤矿基本处于零库存状态,从而助推了煤价过快上涨。
另一方面,为了抑制煤价过快上涨,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多次会议,同时对于大型煤炭企业做出要求,并且召开“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希望煤炭企业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防止煤炭价格剧烈波动。
产煤地“零库存”
“现在没有煤,要想拉煤,必须要先排队。”在榆林市金鸡滩镇,多个煤矿销售部门给出了上述答案。
11月初,煤炭经销商张显贵向记者表示,如果现在订购,能拉上煤最早也要等到20天以后。但是现在订购有一个好处,就是以现在的价格为准。张显贵判断20天以后煤价还会涨,因为现在的煤矿几乎都无煤可卖。
张显贵的说法得到了金鸡滩镇多位煤炭经销商的认同。他们判断,随着冬季的来临,煤炭的需求量会明显上升,但是煤炭的库存并不会加大,鉴于供求关系,即使有国家调控,煤价很可能还会上涨。
张海军向记者表示,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煤炭价格就出现上涨趋势,到了8月20日,榆林地区煤价开始疯涨,仅仅一个月每吨就从260元涨到了360元以上。尽管国家发改委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稳定煤价,随后煤价虽有上升,但是上扬幅度小。到了10月份,煤价又开始猛涨,短短数天每吨就超过500元。
张海军表示,以榆林地区为例,每吨煤平均成本在140元左右,即使高成本煤矿,每吨也不会超过180元。因此,现在煤矿的利润非常可观,一个年产800万吨的煤矿每年利润可能达到数十亿元。
多位煤矿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煤炭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供需关系。在2016年以前,因为煤炭价格过低,很多煤炭企业出现亏损,有的甚至寻求转型,弱化煤炭板块的业务。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煤炭即使价格很低,也无人问津。为此,很多煤矿都是“以销定产”,即有需求才生产,没需求就不生产,或者少生产。“以销定产”这种生产模式,最终导致产煤企业“零库存”,从而助推了煤炭价格的过快增长。
除此之外,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炭安监局曾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要求全国煤矿自2016年起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将煤矿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这个决定使得煤炭企业无法满负荷开工,库存急剧下降,从而导致供需关系失衡,煤价上涨也就顺理成章。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10月24日,陕西省府谷县新民镇发生一起爆炸事件。该事件之后,陕西省要求所有的炮采煤矿全部关闭,这也导致陕西境内煤炭严重供不应求。
多措并举稳煤价
“虽然煤炭价格上涨,对于煤炭企业来说是一个好事,盈利之后可以弥补以前的损失,但是我们更希望煤炭价格能够稳定,不要‘过山车’似的忽低忽高,这样不利于煤炭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榆林金鸡滩镇一煤企老板向记者如是表示。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有关情况。所谓的中长期合同就是此前被屡屡提及的“煤电互保”。这种措施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稳定煤价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出现大的波动。
上述发布会召开两天后,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就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签订了2017年电煤中长期合同。该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具体为:数量按照前三年实际平均量,基准价是535元/吨,调价依据按上月末市场实际成交价,价格变动供需双方风险各担50%,合同签一年,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除了签订中长期煤炭合同之外。在政策要求降价的背景下,多家煤炭集团也曾纷纷表态,不再一味提价。中煤集团从11月3日起,动力煤现货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下调10元/吨。11月5日,陕煤集团各矿区将以现有价格为基础,把对六大电力集团的铁路动力煤价格下降10元/吨。
但是,这种政策性降价在一线的煤企中却未能完全执行到位。一位陕煤旗下的煤炭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在2016年以前,煤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员工工资除了降薪以外,还存在缓期发放,随着煤价的上涨,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善。但是煤炭相对于石油、电力等传统垄断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家虽然要稳定价格,集团公司也要求适当降价。然而有的企业降价了,有的却没有降,这显然有失公平性。
“其实对于有煤炭需求的企业来说,每吨煤上下浮动10块钱,并不算什么事,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有钱也拉不到煤,这才是关键。”一位煤炭经销商如是表示。
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张欢认为,煤价之所以疯涨,就是因为煤炭供不应求。国家发改委已经在今年10月作出调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煤矿,可以在276至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产能,保证今年冬季煤炭稳定供应。但是这并不包括规模小、煤与瓦斯“双突”、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安全风险大、安全无把握的煤矿。
张欢透露,330个工作日本应该在今年12月底期满,但依照现在的库存,可能会有所延长,初步设定延长三个月。为了缓解“煤荒”现象,张欢建议适当放开符合要求煤矿的产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