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再涉两融纠纷被告上法庭 导火线为系统故障
又一家券商因为融资融券纠纷被客户告上法庭。不过,与此前相关案例多集中于证券公司强行平仓时点、价位,以及投资者是否具备两融业务资格等问题不同,此次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证券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因系统故障导致投资者错失交易时机而产生的损失。
近日,个人投资者徐某(化名)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融资融券交易纠纷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双方仍处于举证、质证阶段。举证过程中,双方就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等做了进一步阐述。
根据双方陈述,该案件事实脉络逐渐清晰:2011年3月,个人投资者徐某与申银万国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前身)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此后多次进行融资买入操作。2015年7月14日,徐某在集合竞价欲购买攀钢钒钛(现*ST钒钛)股票时,发现由于其此前因持股集中度过高,被证券公司限制了正常买入,后经双方沟通后于开盘后恢复正常。由此徐某认为证券公司存在过错,并导致其建仓成本被动提高。
同年9月11日收盘,徐某账户融资保证金比例低于强制平仓线。而在次个交易日,即9月14日早盘徐某欲卖出股票时,又遭遇证券公司委托交易系统故障而不能正常交易。此后随着股价再度走低,徐某所持剩余1900万股攀钢钒钛股票被分批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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