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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新规出台 公募基金产品势头将被遏制

基金募集新规日前出台。来自业内的信息显示,各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日前收到通知:从2017年1月起,存在短时间内大量申报基金产品等六种情况的基金公司,将受到有关部门派出机构的现场核查。

基金募集新规出台

这意味着,今年初以来,部分基金公司大量、高速、同质化发行公募基金产品的势头将被遏制。

根据通知,自2017年1月起,存在下列六种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将受到有关方面的现场核查。第一种情况是,对于超期未募集产品数量达到或超过已批复募集基金产品总数的60%(分级基金及因外汇额度受限导致未能募集的QDII基金除外)的基金管理人,再次申报基金产品的,将由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另外五种情况是,对于短时间大量申报基金产品的基金管理人、存在较多同质化基金产品未募集而再次申报同类型产品的基金管理人、“迷你”基金数量较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一拖多”管理基金产品现象较突出的基金管理人、一年内被采取两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形的基金管理人,从2017年1月起,也将由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委托相关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现场核查。

此外,有关方面还将从12月起,每月发布基金产品募集情况及超期未募集情况,以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行业形成良性发展态势。

上述安排,显然是有关方面为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理性、科学申报基金产品而制定的措施。

权威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公募基金行业合计募集了930多只公募基金产品,募集总规模超过9500亿元。与此同时,业内还有超过410只基金产品存在超期未募集的状况。屈指算来,今年基金行业列入发行计划的公募产品至少在1300只以上,这个数字实在惊人。

而从超期未募集产品数超过410只这一点看,部分基金公司前期申报新产品的行为确实不够理性。基金公司申报了大量产品批文,但最终许多产品的批文却拿在手里直到过期,显示部分公司要么是把握产品发行节奏方面失去准头,要么就是存在大量突击申报基金囤积批文的思维。

另外,同质化发行、基金经理一拖多等情况的存在,也大大增加基金后续管理的难度,降低了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服务尽责的可能性。有关方面此时出手,可谓正当其时。

实际上,有关部门是从四季度开始对基金产品申报节奏进行调控的。部分基金公司此前在申报产品时,受到“窗口指导”,新基金募集被“暂缓受理申请”。同时,有关方面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对是否胜任新基金的管理做具体说明。

据悉,上述公司多数是因前期已提交申请的产品数过多(超过10家),而受到了“暂缓受理申请”的待遇。

与此同时,其他基金公司的基金募集申请仍被正常受理。这表明,有关方面对于基金发行的态度是有区别的,对于科学、理性安排产品发行节奏的基金管理人仍然支持,而对于批量同质化申请,或在存量产品管理方面出现不佳苗头的基金公司则采取暂缓受理、重点关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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