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未出进口贸易融资措施 跨境担保业务不受影响
央行:符合规定的人民币跨境收付没有额度或比例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25日表示,外汇局未出台严格进口贸易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措施,具有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跨境担保业务及相关产品不受影响。
近日,有个别媒体报道中国为打击资本外逃,出台限制跨国融资工具措施从而对贸易进口产生影响。对此,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期外汇局未出台严格进口贸易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措施。企业真实、合法的贸易外汇收支,可持相应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内保外贷等跨境担保业务仍然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具有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跨境担保业务及相关产品不受影响。
外汇局表示,2016年资本市场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单家机构额度上限和汇入期限要求,汇出锁定期限缩短;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境外机构无额度限制和锁定期要求;取消沪港通、深港通总规模限制,境外机构参与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未来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跨境人民币业务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对于符合规定的人民币跨境收付,没有设置额度或比例限制。
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做好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