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显示 收起

力帆汽车被工信部处罚 公司称已汇报整改方案

力帆股份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即“力帆汽车”)于2017年2月4日收到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力帆股份曾公告的《力帆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工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的处罚决定,力帆汽车被工信部处罚。

力帆汽车被工信部处罚

据了解,由于财政部确认力帆汽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部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因此力帆汽车的上述行为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

因此力帆汽车被工信部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工信部决定撤销力帆乘用车LF7004DEV型纯电动轿车和LF7002EEV型纯电动轿车产品《公告》,并暂停力帆乘用车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而且工信部责成力帆乘用车进行为期2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对于力帆汽车被工信部处罚,力帆股份表示,力帆汽车在2016年已全面停止生产《处罚决定书》所涉的LF7002EEV型纯电动轿车和LF7004DEV型纯电动轿车,并已研制完成前述两款车型的替代产品。而且这两款车型均已进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被纳入工信部2016年11月24日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目前,力帆乘用车已将整改方案向工信部进行了汇报,下一步将按工信部要求尽快上报正式整改报告,争取早日接受整改验收,以尽快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公司将视整改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