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容 试点银行储备新证券化产品
重启近一年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近期有望进一步扩容。《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监管层确定的首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银行以国有大行为主,第二批试点银行将扩容至部分大的股份制银行和个别城商行。
部分新入围的试点银行已经在储备新的证券化产品,这些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既包括对公不良贷款,也包括个人不良贷款。随着我国银行业整体资产质量的持续下滑,此前曾停摆约八年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于去年初重启。
2016年2月,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和招商银行6家银行获得首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资格,总额度500亿元。去年年内,第一批6家银行共发行14单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额为156.1亿元。“试点扩容之后,总额度应该还在500亿之内。”一位了解情况的业内人士说。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首批试点银行以国有大行为主。参与了多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陶坚表示,国有大行在不良资产证券化持续发行方面的能力非常突出。实际上,不良资产证券化在资产筛选、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交易结构论证及最终销售定价等各方面所需要的时间远多于正常类贷款的证券化,且过程复杂性也更高。因此这种持续发行能力实际上也正是国有大行在特殊资产管理、协调规划和处理能力优势的体现。
而对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而言,对不良资产证券化大门的开启既期待已久,又忐忑不安。
“若获得第二轮试点机会,一方面说明监管机构已经认可这些银行的整体实力和不良资产的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这些银行也可以拓宽其不良资产处置的途径,提升银行在转让过程中的定价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分享不良资产清收的成果,对银行的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的改善均有帮助。”陶坚说。
实际上,若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指标角度观察,城商行消化不良资产的压力较其他银行而言更大些。中债资信结构融资一部技术总监李品表示,城商行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各类动力都比较足,因为这种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可以直观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改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腾挪被不良资产占用的准备金和授信空间,进而去发展更优质的增量资产。
此前发行的1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涵盖了对公不良贷款、信用卡不良贷款、小微不良贷款、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贷款和个人抵押不良贷款等五种类型。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试点扩容,预计未来以个人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将更多地涌现。
“从特点上看,与国有大行相比,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个人类贷款业务在行内整体业务占比相对较高,个贷类资产近两年不良率增长较快且其处置方式不能像对公不良贷款一样批量转让,因此个贷类不良资产作为基础资产重整为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诉求较高。”李品说。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2016年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运行报告及展望》也称,从产品类型来看,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面临单户入池贷款金额大、借款人集中度较高、借款人行业、地区及担保类型不同等问题。基础资产的同质性较低,一般需要采用逐笔尽调的方式进行估值,所耗费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较高,且发起机构可以通过批量转让的方式处置对公不良资产。
因而通过发行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处置不良资产的动力有所不足,预计2017年发行规模有限;而针对零售类不良资产,发起机构目前还不能进行批量转让,且零售类不良资产的估值方法主要依赖历史数据的分析,所需要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较低,预计2017年零售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将继续扩容。未来如车贷、消费贷等其他同质性较强的零售类不良贷款可能也将陆续出现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市场中,起到丰富基础资产种类的作用。
不过,李品也坦言,由于个贷类不良贷款通常入池笔数较多,从千余笔到几万笔不等,这就需要发起人能够提供数量充足且时间长度足够的历史数据,但目前国内对完整经济周期下各类不良资产回收情况的数据积累尚且不足,甚至有些基础资产自身存续的小周期数据都不全,这就为评级带来很大挑战。
实际上,尽管已试点近一年,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仍面临不小挑战。陶坚表示,第一批试点项目暴露出不良贷款估值分歧较大、成熟投资者群体缺乏、次级投资者对预期收益要求过高等问题。针对第二批试点,陶坚称,目前一些私募基金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参与和投资表示出强烈兴趣,监管机构可以考虑规定和规范私募基金介入,从而扩大投资者范围。还有就是可以允许和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入到第二批试点项目的次级投资、流动性支持或中介顾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