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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间隔未满18个月 三公司定增方案“止步”

再融资新规威力正在逐步显现。今日,又有三家公司叫停定增事项,与此前部分公司终止筹划定增或拟修订定增预案不同,福星股份、永安林业及陕国投A三家公司的定增方案均已通过各自股东大会的审议,却尚未被证监会受理,“新老划断”后适用新规,且都触发了“募资间隔不少于18个月”等硬指标,故而止步。

三公司定增方案终止

具体来看,去年10月,福星股份董事会发布定增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亿元,投向红桥城K2项目、福星华府K4、K5项目等。该事项已在去年11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然而,受再融资新规影响,公司今日公告终止上述定增事项。福星股份解释称,由于公司审议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到18个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等原因,暂不符合相关新规,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记者回查公告发现,福星股份前次再融资完成于去年1月(新增股份上市日),彼时公司以12.66元/股非公开发行2.37亿股,募资近30亿元投入地产项目。前次募资至今间隔约13个月。再看本次再融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2.6亿股,约为公司目前总股本9.49亿股的27.4%,亦触发“定增拟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的红线。

无独有偶,永安林业今日也公告,由于定增方案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决定终止相关事宜。回溯定增进展,永安林业董事会于去年6月披露了定增预案修订稿,目前,该事项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的批复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不过,记者回查方案发现,公司本次定增的定价基准日、拟发行股份占现有股本比例以及距离前次募资到位时间均不符合定增新规,故不得不就此终止该方案。

事实上,据上证报统计,对照“定增定价基准日只能是发行期首日”、“定增拟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距离前次募资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等硬性要求,一些已披露预案、或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但尚未被证监会受理的定增项目,将不得不大幅修改,甚至可能被迫搁置。

而不同于此前终止筹划定增、或拟修改定增预案的数十家上市公司,今日宣布的“止步”的福星股份、永安林业及陕国投A的定增事项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只因未获证监会受理而被新老划断的门槛关在新规适用范围之内。

值得关注的是,与福星股份、永安林业对定增按下“终止键”不同,陕国投A则对公司定增按下“延缓键”。公司今年1月发布定增预案,拟以6.05元/股定增不超过33057.8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来看,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已触发定增新规。回溯公司前次募资到位时间系2015年12月,距今约15个月时间。

或考虑到临近“不少于18个月间隔”的窗口,陕国投A今日在定增进展公告中表示,经研究决定,待18个月间隔期满,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新政策对本次定增方案予以修订。如此延缓,不仅遵循了定增新规的要求,同时可尽快满足公司的再融资需求,亦不失为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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