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实体经济 制造行业持续改进金融支持与服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日前,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对“中国制造2025”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造业发展的难点痛点,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要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改进和完善制造业的金融服务,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形成金融服务协同效应。通过设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规范发展制造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稳步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产品销售。
《意见》强调,要创新发展符合制造业特点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合理考量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积极满足创新型制造业企业的资金需求。
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业务试点,为科创型制造业企业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完善兼并重组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切实选优助强,有效防控风险。
《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设计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创新债券品种,支持制造业领域信贷资产证券化。要发挥保险市场作用,积极开发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领域投资。
同时,要加强政策协调和组织保障,完善产业和金融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双向信息共享。要探索完善多样化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领域的信贷投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