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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严格审视再融资 节后首批反馈意见显露

在“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原则之下,有限的市场资金自然应该“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起到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促进创业创新、助力国家战略的作用。而那些上市公司本身“不差钱”、募投项目涉及过剩产能、项目盈利前景存疑的再融资计划,正受到监管部门越来越严格的“审视”,这一“从严”趋势,在春节后首批披露的反馈意见中显露无遗。

监管部门严格审视再融资

春节刚过,证监会即在2月10日发文再次明确:资本市场必须从实体经济的内在需求出发,发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要素有序流动的积极作用。当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是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针对再融资,证监会指出:“要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禁止募集资金用于类金融业务,限制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对上市公司忽悠式融资、跟风式融资严格监管。”

监管的政策导向,也直接体现在节后披露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中。以众兴菌业为例,公司2月3日公告,证监会的再融资反馈意见提出:截至去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8.89%,本次再融资完成后将进一步下降到11.55%,显著低于36.91%的同行业均值。公司应说明在目前资产负债率水平大幅低于同行业均值的情况下,未使用负债融资的原因。

此外,反馈意见还提出,众兴菌业于去年8月完成前次定增,已募资11.07亿元,去年10月又公布本次再融资方案,拟募集资金17.63亿元。截至去年9月30日,公司IPO及前次定增募集资金中,尚有8.12亿元未投入使用,目前闲置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反馈意见要求众兴菌业董事会单独披露说明,在前次募集资金部分尚未投入使用,短期内又进行大额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谨慎性,其中,是否存在过度融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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