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显示 收起

乐视再爆新主4.1亿元可转债 陷入漫漫偿债路

乐视移动在2015年年中发行的高达28亿元可转债,如今陷入多重纠纷。《财经》记者独家获悉,7月6日,海通证券旗下的上海海通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通创世”)作为管理人的上海乐昱创业投资管理中心(下称“乐昱基金”)就乐视移动、贾跃亭、乐视控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融资额4.1亿元。

乐视再爆新主4.1亿元可转债务

证券教父阚治东作为管理人的上海奇成悦名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奇成悦名基金”)同样参与了这笔可转债融资,规模8000万美元,其中最主要的投资人是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比39.9191%。

令人惊异的是,这笔“可转债融资”的项目,其背后的可转债并没有真正发行,通过多份合同环环相套的方式,本质上成为一笔打向乐视移动的借款。

如今整个乐视面临危局,无论是可转债,还是借款,这笔融资得到偿付的可能性都越来越渺茫。于是,基金投资人、管理人和乐视之间开启了循环诉讼大战,其中的孰是孰非,只能等待法庭的一一裁决。

漫漫偿债路

2016年底,乐视移动陷入供应商欠款纠纷。海通创世在一封邮件中表示,自2016年11月28日始多次前往乐视移动交涉未果,在收到各投资人的处置指示后,于2017年4月21日向乐视移动发出赎回通知。

贾跃亭当即的态度很坚决,称无力按赎回期偿还,提出对债权进行分期偿还。

6月1日,海通创世代表、四名投资人代表前往北京,与贾跃亭等乐视高管进行了长达5个多小时的谈判。据悉,贾跃亭一方在谈判中间一度离席。

在谈判中,贾跃亭对乐昱基金代表坦陈:“首先,犯了战略性的错误,步调迈得太大了。其次,从拿到融创的资金后,向银行还款还得太快,应按合同只付息,剩余资金用于再生产。”

海通一方的邮件显示,谈判结果是这笔借款将采取2-3-2-3方案,但首笔还款推迟到八月底,贾跃亭、乐视控股继续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但拒绝提供其他实质性的额外担保。

所谓“2-3-2-3方案”,是乐视移动在7月5日向乐昱基金偿还不低于1%的本金,即410万,随后将在8月31日、12月31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5月31日分四期分别偿还19%、30%、20%、30%的本金。

7月5日,本金1%的410万如约到账。这很有可能是危局之后,从乐视体系中得到偿付的唯一一笔款项。

在《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6月6日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中,贾跃亭以持有的乐视创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9.63%的股权向乐昱基金提供质押担保。

可转债罗生门

乐昱基金的投资人坚持认为,海通创世在事先告知、尽职调查、及时诉讼、善后处理等方面未能履职,有欺诈倾向,已多次向上海市证监局投诉,不日将把海通创世告上法庭。

乐昱基金与海通创世之间的这份《委托管理协议》是2015年6月26日签订的,其中写道,拟参与LeViewMobileLtd.和LeLtd.的可转债融资项目,规模4.1亿元。为此目的,与贾跃亭等签署了《投资者权利协议》和《借款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可转债融资成为一笔借款利息15%,借款时间三年的借款。

《投资者权利协议》中解释了这一切,明确了融资是一笔债权,但发放日之后,投资者有权自行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换为乐视移动发行的某类可转换债,或者相应数量的乐视移动或开曼公司的优先股等等,且投资者有权在满两年后赎回债权。

《财经》记者多方了解,这笔可转债最终并未发行。

据悉,此次融资时,乐视移动尚在萌芽之中,贾跃亭认为进行股权融资则估值过低,于是将可转债融资作权宜之计。

乐昱基金的投资人既包括巨杉资产、西部优势资本等知名私募、多个有限合伙基金,还有5名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投资额1000万元起,共11名LP。

海通创世内部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当时整套合同模版由乐视移动提供,份额很难拿,“几乎要抢疯了”。当时,贾跃亭很是强势,乐昱基金并没有太多议价空间。

投资人和管理人各执一词。乐昱基金投资人对《财经》杂志表示,直至2017年2月份,才发现所谓的“可转债”并不存在。

“整套文件合规,但不可能做到极致完美,背后是一套复杂的交易结构。”海通接近当时交易的人士对《财经》记者称,管理人当初就交易结构与投资人已做过充分沟通,投资人中也包含专业投资机构,是经过投委会批准的。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