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办法 落户入学政策与普通商品房一致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日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对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社会各界所关注的“共有产权房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加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的落地政策,是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的长期制度安排。“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
“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现了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的有机统一。”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居住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三位一体”,使得共有产权住房在制度上具有了早期的保障性住房所没有的禀赋。其财产属性为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运作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从政府的角度看,共有产权房除了行政手段管理,还可以通过民法手段管理,更便于贯彻落实共有产权房最基本的功能——保障居住。
据了解,今后五年,北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