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新政密集出台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关于科技创新的一揽子鼓励新政密集发布。加大科技创新平台资金支持、拟立法鼓励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直接持股、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重大项目等创举频现,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则成为护航科技创新的关键。
据10月24日消息,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10月23日消息,河北省日前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扶持一批国家平台,加快建设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一是对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二是对省级创新平台按运行绩效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三是各市对创新平台进行配套支持。
上海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的16条措施,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激发本地创新资源,带动本地企业的研发和创新。
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重大项目研发,支持外资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研发项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在本市进行产业化。
作为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日前将《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提请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再次审议,并正式提出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与之对应,《条例》修改后特别增加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两章。此外,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性资金资助科技项目的原则和范围,扩大了享受优惠待遇的主体范围,拓宽了财政性资金资助科技创新的渠道。特别是增加了多项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鼓励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直接持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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