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已获监管机构批准 可开展境外企业熊猫债主承销业
记者10月27日获悉,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中国”)已获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由境外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熊猫债”)的主承销业务。汇丰由此成为中国内地首家获此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将以联席主承销商的身份开展业务。
此前,汇丰已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由另外两类境外发行主体——即主权发行人和金融机构发行的“熊猫债”的主承销业务。此次获批进一步拓展了汇丰在银行间债市的业务范围,提升了其服务境外发行人的能力。
“汇丰一直以来积极支持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并在助力中国债市快速国际化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外资银行中的领先地位。得益于中国债市的整体规模和其所拥有的投资者群体,我们预计将有更多来自不同行业的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汇丰集团行政总裁欧智华表示。
汇丰于2004年成为首家获得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外资银行,2007年成为首家获得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的外资银行,并于2011年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资格,今年七月“债券通”启动后,汇丰是首批参与“债券通”项下承销和交易业务的银行。
汇丰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廖宜建表示:“新业务的获批,令汇丰成为目前内地唯一一家可以开展境外非金融企业熊猫债主承销业务的外资银行。借助汇丰的全球网络和客户群体,我们将继续推动更多的境外发行人与投资者参与中国这一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并协助进一步提升该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力。”
近年来,汇丰积极支持全球发行机构的融资需求,此前已担任多笔“熊猫债”的联席主承销商。此外,汇丰也于去年担任了世界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市发行的首笔特别提款权(SDR)计价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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