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强监管力度 近日对三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2)
证监会认定蔡开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没收蔡开福违法所得约7.5万元,并对其处以约22.5万元的罚款。
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中,湖北运鸿创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运鸿创赢”)发行的运鸿创赢光能1号基金未履行备案手续,该基金募集过程中,具有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的行为。
同时,运鸿创赢在其官方网站上,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产品,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也未按规定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两次股权变更的重大事项。
证监会认定运鸿创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第8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25条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运鸿创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6万元的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刘庆、李风雷、赵喆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推进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牢牢坚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使命,牢牢坚持防范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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