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印发国企改制方案 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
近日,辽宁省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辽宁省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不含金融、文化企业),将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6日消息,据省国资委介绍,在统筹推进国企公司制改革工作中,辽宁省将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规范操作,强化主体责任,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此,辽宁省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关系、股权结构、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在严格审批程序方面,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同级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子企业的改制,授权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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