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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结算体系建设 上海保交所发布结算银行办法(2)

据了解,上海保交所目前已与9家银行合作定制开发专属的银保资金划付系统。此次《办法》的发布,则是在规则层面明确了保交所结算银行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要求,并从资格申请、业务开展、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对结算银行进行了具体规范,有利于深化保交所与银行机构的业务合作。

具体来看,《办法》规定,银行申请上海保交所的结算银行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成为保交所会员;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银监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资产负债比例等规定。

在保交所以及保交所子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设有至少一家可以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拥有全国范围内的本行实时汇划系统,本行系统内结算资金的汇划可实时到账;制定关于保交所资金结算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以及技术和通讯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上海保交所制定并发布《办法》,旨在规范资金结算业务,建立保险交易领域的集中交易结算机制,夯实我国保险业标准化场内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结算基础。

目前,上海保交所已在地震巨灾保险业务中为共保体提供了高效低成本的结算服务,并在再保险、财产险共保、保险资管等多个领域积极推进结算服务。值得一提的是,除境内结算外,上海保交所还实现了跨境结算,具备自由贸易账户结算、境外保证金收取等功能。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海保交所上述相关服务的推出,对于深化保险业供给侧改革、防范保险业风险、强化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上海自贸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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