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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管市场迎统一监管时代 信托行业转型迫在眉睫(2)

如此详尽的规范,对于信托行业的具体影响究竟如何?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陈赤表示,《指导意见》中对于资管产品的四大分类、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消除多重嵌套以及对控制杠杆水平的明确要求,都将对信托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而言,陈赤认为打破刚兑和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对于信托业影响较深。

“刚性兑付一直为业界诟病,此次监管层出台相关意见,是对行业根深蒂固的刚兑现象的纠偏。”但陈赤同时指出,打破刚兑需要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提升,以及资管机构及时披露业务风险,与投资者做更深入的沟通,进行风险揭示;更要用市场化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化解。

而邢成则认为,信托业打破刚兑需要监管层出台相应细则进行配套完善,比如在打破刚兑时,如何来界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责任等,这都需要详细的规定。他认为,刚兑的打破需要逐步推进,细化的操作细则和明确的责任界定不可或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多位信托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将对信托的通道业务产生较大的影响。

来自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2.48万亿元,比2016年二季度末的7.47万亿元增长67.11%,环比2017年一季度末的11.48万亿元增长8.68%;事物管理类信托的占比达到53.92%。

事实上,事物管理类信托往往被认为是通道业务的“代名词”。自2015年三季度以来,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占比一直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邢成认为,随着监管层明确去杠杆和消除多重嵌套的监管思路,未来那些涉及监管套利的通道业务或逐渐萎缩,部分大量开展类似业务的公司亟待转型。

“认真研读《指导意见》可以发现,对于信托业而言,业务创新及转型非常重要。”陈赤表示,应对新的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未来或更大力地推进标准化产品,从非标债权类投资向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投资转型,主动管理类业务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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