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业水权分配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工程建设
记者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了健全农业水权分配制度、推动水权流转、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完善农业节水设施体系、优化农业用水结构、拓宽资金来源、大力发展新型农业节水主体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意见,示范范围为《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内有工程改造建设任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灌区。目标到2020年,示范灌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种植结构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更加优化,各类工程和管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各种节水技术不断普及推广,用水效率效益得到提升,争取率先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国家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通过水权交易、灌区改造新增耕地指标交易等方式筹集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行农业节水合同管理,引入社会资本,募集先进技术,推行节水服务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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