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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成凶宅 房东起诉租房公司仅赔获4.8万

自古以来,我国有关凶宅的传说络绎不绝,虽然我们都知道这是封建迷信的说法,但是心理还是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最重要的是房屋一旦变成“凶宅”,原有的价值将会大打折扣。南京的杨女士就吃了这么的一个哑巴亏,因为租客在自己的房子里自杀了,自己本来想要留给孩子的上学的学区房成凶宅,以后房子转手买卖成为了一个问题。

学区房价格大打折扣

因为孩子还有两年才上学,杨晶晶便将买好的学区房租了出去,没想到摊上大事。一名租客在房间内烧炭自杀,杨晶晶被吓得不轻,后被家人送去精神病院治疗。学区房成凶宅以后转手买卖也是问题,她将租房的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5.86万元。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审理了此案,判该公司赔偿4.86万元。

学区房变凶宅

据悉,2015年9月,杨女士和丈夫一起购买了栖霞区的一套学区房,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考虑到孩子还有两年才上学,他们将这套房子租给某公司。该公司把这套房子用来做员工宿舍,共有三名员工居住在内。2016年9月10日,杨晶晶突然接到该公司经理电话,说是让她带上钥匙一起查看某员工是否在屋内。

杨晶晶和经理一起打开房门,发现某员工的卧室门紧闭,后锁匠将门打开。某员工躺在床上死亡多时,经法医调查确认为烧炭自杀身亡。自己的房子死了人,再加上自己买的学区房成凶宅导致杨晶晶当场受到惊吓,回家后第二天出现精神恍惚等症状,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房主向租房公司索赔

事情发生后,某公司表示以后不租这个房子了,愿意给两个月房租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杨晶晶认为自己受到伤害,且自己的房屋也遭受了损失。有人在房屋内自杀,这套房子便成为民间所说的“凶宅”,这样的房子在无论以后是出售或者是出租,在价值上都会受到较大贬损,某公司这样的态度是逃避问题。

“我这套房子价值约260万,据中介公司评估最少要打8折才能出售,如按85折计算约亏损39万元,加上办理转让的手续费,我要求该公司赔偿40万元完全合情合理。”杨晶晶表示,在自己的学区房成凶宅后她脑海中经常会浮现死者陈尸在床的惨状,内心极度恐惧,几乎要精神崩溃。杨晶晶补充道:“有人在屋子里自杀,房间里的东西必须要更换,就说死者躺着的床,这是肯定要换的。我们要对房间的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依风俗还要对房屋重新摆布装饰,经估测预算为5万元。加上该公司的违约金,一共索赔45.86万元。”

某公司在庭上提出,支付违约金没有异议,别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并没有实际进行交易,因此她提出的交易价值贬损无法确定。但是根据一般人在同等情况下做出的判断,有人在房间里自杀导致杨女士买的学区房成凶宅必然会对该房屋的出租出售造成一定影响。

法院认为,发生这起自杀事件后,房间内被污染的物品确实需要更换。综合考虑,法院将这套房屋贬值损失以及各项清理费用定为4万元。杨晶晶提出要某公司赔偿违约金,这一点也是予以认可的。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公司赔偿给杨晶晶4.86万元。

很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凶宅”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东西,所以自古以来凶宅都非常的难卖出去,例如曾经因为恐怖电影闻名的“京城81号”尽管已经调价多次,至今仍然还没能将其卖出去。不过由于近年来房价飙升的速度飞快,购买价钱不高的凶宅也成为了很多购房者的无奈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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