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显示 收起

开展清费减负工作 制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记者29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在清理整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全国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了中央和地方定价的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并逐项列明了有关收费项目的性质、收费文件编号、定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便于群众查询、使用和监督。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具体来看,《目录清单》包括了政府定价管理的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现了一张清单全覆盖。其中,中央定价项目共5项,包括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沿海、长江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服务收费,征信服务收费,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

地方定价项目平均每省约13项,主要集中在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等。此外,还有个别省份对少数具有地域性特征的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如矿山应急救援服务费、政府投资兴办的边贸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服务收费等。

在目录清单的制定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大幅“瘦身”,放开了一批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已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事项的、服务内容不具有强制性的项目,取消了一批收费性质发生变化、相关费用由财政保障的项目,整合规范了一批性质、内涵接近的项目。其中,中央定价收费项目由13项减少至5项,减少了62%,地方定价收费项目平均每省由25项减少至13项,减少了48%。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清单。同时,将持续保持对违规收费的高压态势,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良好环境,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决不让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弹。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