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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全年纪律处分 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3)

八是公司债券发行人违规,主要涉及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如五洋建设、春和集团在债券违约后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并消极对待风险处置工作,在定期报告披露等方面也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影响恶劣,两家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均被公开谴责。

监管机制持续升级

2017年以来,随着交易所自律监管不断朝纵深推进,作为后端“武器”和“牙齿”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机制,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威慑力,其“进化升级”主要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一是权威性。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进一步强调交易所依据业务规则对各类违规行为实施自律监管的职责,丰富了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类型,包括收取惩罚性违约金、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等。

二是及时性。通过快速反应、事中干预式监管措施,及时研判和认定新型违规行为、稳妥处理危及市场稳定的恶性违规案件,防范不合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交易行为产生实际影响,防范一般的异常交易行为转化为重大恶性的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三是针对性。以预防和惩处“不公平交易”为重点,对少数主体通过误导性信息披露和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等手段,“忽悠”广大中小散户跟风交易的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着力消除诱导投机炒作、资本运作乱象等市场“痛点”。

四是全面性。将交易、上市、会员、债券、期权等不同业务领域的所有参与主体、所发生的所有违规行为,都依法依规全面纳入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范围,补足监管短板,不留监管死角。五是规范性。结合监管实践的发展,完善纪律处分听证和复核程序,全年组织实施8批次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增加纪律处分文书的说理部分,进一步提升自律监管透明度。

上交所表示,新的一年里,上交所将在证监会指导下,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持续提升纪律处分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传导从严监管立场,净化市场生态环境,努力扛起一线监管责任,不断释放一线监管效能,建设秩序更加良好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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