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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保险金融机构风险 完善健全监管制度体系(2)

陈文辉要求,保监会系统要不断深化“1+4”系列文件的落实。不断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全面提升保险供给体系的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打好防控保险风险攻坚战作为监管的头等大事,谨防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要毫不动摇整治市场乱象,针对当前保险业的股权乱象、资本乱象、产品乱象、投资乱象,必须让监管长上牙齿,重拳出击,拨乱纠偏,把治乱象、整乱局作为行业正本清源、重回正轨的重要内容。要全面深化保险改革开放。抓质量改革,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从过去关注增长速度“快不快”,转变到强调质量效益“好不好”上来。

抓效率改革,着力优化市场体系,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环境。抓动力改革,着力转换增长动力,鼓励一批企业创新、培育一批产品创新、引导一批科技创新、推动一批产业创新,激发市场新活力,释放发展新动能。

陈文辉指出,保险业要统筹推进关乎保险监管长远建设的系列改革。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加快构建更加成熟完善科学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改进监管体制机制,使之与行业发展创新相适应。提升监管科技水平,把科技纳入保险监管顶层设计,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金融风险识别和化解能力,坚决打击监管套利、保险欺诈、非法集资等伪技术创新行为。

加强监管资源调配,“好钢用到刀刃上”,注重统一监管标准,加强各层级监管信息的统筹协调和互联互通。注重整合监管资源,增强分类监管能力,避免重复和交叉监管。注重加强监管联动,合理配备和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保险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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