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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隐瞒控制权转让 上交所下达纪律处分决定(3)

保千里是这方面的负面典型。在上交所的督促下,保千里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发现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述行为如若属实,将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董事会决定公司就庄敏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事宜向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将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移送至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进一步核查,并通过司法途径最大限度追回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显示,在控制保千里的两年中,庄敏主导了数次对外投资、应收/预付账款交易和违规担保,快速掏空上市公司并留下巨大风险敞口。可这些违规违法行为,直至上交所频繁下发监管函件后才逐渐浮出水面。

有投行人士表示,庄敏“掏空”保千里这一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严惩,但对于上市公司自身和中小股东来说,这些都是事后惩罚和补救措施,遭受损失恐难以避免,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披透明度,防患于未然,将风险控制在萌芽时期。

某投行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影响公司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如果将其信披标准趋同于中小股东,实际上是对市场和中小股东的不负责任。

穿透式监管紧盯实控人

2017年以来,面对监管强光,个别资本运作方放弃直接操盘,转而通过搞定控股股东,间接对上市公司施加影响,其中不少控制权变更隐瞒不报,或签订不为人知的抽屉协议,导致外部股东无从知晓,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一情况已引起监管层的重视。据记者观察,上交所一线监管在保持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的同时,逐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伸,通过问询函,刨出背后真相,问出来龙去脉,有效打击了实控人违法违规行为。

据统计,上交所2017年发出的监管问询函中,有30余份涉及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控制权转让披露存疑、通过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不当行为,涉及*ST海润、ST信通、ST保千里等十余家高风险公司。2017年,上交所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实施纪律处罚达17单,合计处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2人次。

亿晶光电的控制权转让迷雾,便是在监管层频频发问之下得到厘清。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在披露股权转让时,仅公布一揽子协议中的首期事项,对后续更为重要的控制权变更事宜闭口不谈。直至上交所连续三次向公司下发问询函,才在4个月后和盘托出“明质押实转让”、“虚假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上市公司更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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