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整顿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记者从16日召开的海南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政府隐性债务等风险,海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整顿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海南省副省长、财政厅厅长刘平治表示,近年来海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整顿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建立了省级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与应急体系,督促市县政府建立起政府债务及中长期支出责任归口同级财政部门管理的机制,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2015年开始,利用置换债券政策,将银行贷款、BT等成本较高的政府债务840.4亿元置换成利率较低的政府债券,节省利息支出约60亿元。
刘平治表示,海南全力做好政府融资担保、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中不规范行为的整改工作,压实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开前门,堵后门”的政府融资长效机制。
海南还加强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拓展,全省各市县基本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应用结果有反馈”。强化绩效管理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作用,将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全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此外,海南坚决查处违反《预算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五年来共查处违规、违法、违纪金额47亿元,查补财政收入7.2亿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防范风险和约束权力,积极推进建设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扶持企业资金查询平台,有效实现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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