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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 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2)

四是以资本金来源和防止不当关联交易为重点,加强对股东的穿透监管。厘清股权关系,掌握最终受益人所有权信息,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基础。要严格股东资质和股权结构监管,明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投资层级、交叉持股、交叉任职等。切实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宏观审慎管理、穿透式监管和监管协调,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稳健发展。

试点涉外金融税收改革

“结合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自由贸易港的探索,应在上海试点涉外金融税收改革。”金鹏辉说,纵观全球,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往往与其有吸引力的涉外金融税制密切相关。相关数据显示,上海在金融税收方面的短板比较明显。金鹏辉认为,较高的金融税收,减弱了上海对跨国金融企业的吸引力,降低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活力。

对此,金鹏辉建议,可以考虑在上海先行试点涉外金融税收改革,或者人民币涉外金融税收改革。他提出的具体建议有:一是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对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买卖债券所取得的差价与利息收入等免征所得税。

二是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或将要探索建设的自贸港设立全球总部或地区总部的跨国企业,在开展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管理(跨境借贷和财资中心资金池)时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

三是将境外金融机构纳入同业范围,享受目前增值税体系下同业往来免税的优惠政策。目前,境外的金融机构不属于“同业”范畴,因此无法享受同业往来利息的免税优惠。可考虑明确境内金融机构将资金拆借给境外金融机构产生的利息收入不予征收增值税;境外金融机构拆放或存放在境内金融机构的人民币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国际通行惯例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增值税等。

四是对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涉外金融业务实行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减免。对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涉外金融业务实行税收减免,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账户的作用,增强我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开展金融服务的能力。

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金鹏辉还建议,稳步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提升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比如,继续稳步推进上海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统筹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丰富债券市场的产品,把上海打造为“一带一路”的融资中心,推动“一带一路”的金融服务上一个新台阶等。

同时,金鹏辉提出,推进证券沪伦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发展以人民币计价的大宗商品市场,允许更多的境外主体参与外汇、同业拆借、黄金、票据、保险等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提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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