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列出用地“负面清单” 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
日前,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这是北京首次在用地性质上列出“负面清单”。根据清单,限制四环路以内的各类用地调整为住宅商品房;限制三环路以内的各类用地调整为仓储物流设施;城市副中心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批发市场。
这份清单共涉及“首都功能核心区”“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等六个区域,旨在鼓励疏解非首都功能、补齐地区配套短板、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强职住平衡。
首都功能核心区内鼓励工业、仓储批发市场等用地调整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办公和配套用房,鼓励历史建筑调整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工业、仓储、批发市场等用地调整为学前教育、养老设施,鼓励居住区相邻用地调整为社区便民服务、菜市场等为本地居民服务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鼓励中关村科学城范围内的各类非居住建筑调整为科技创新用房,鼓励三环路以外商业零售、商务办公、酒店宾馆等建筑调整为体育健身、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建筑,以及出租型公寓。
该区域的“负面清单”中,限制四环路以内的各类用地调整为住宅商品房。这意味着,将来四环路以内,除非是原先规划性质为住宅的用地,否则很难再新增商品住房用地。在限制的同时,将在适合的地方安排建设租赁住房,加强职住平衡,而且市民关注的回迁安置房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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