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公布调查失业率数据显示 我国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调查失业率纳入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国家统计局17日首次正式公布调查失业率数据。数据显示,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2、0.4和0.1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4.9%、4.8%和4.9%,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1、0.2和0.1个百分点。
这一数据表明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自今年4月起,国家统计局将调查失业率纳入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中,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未来,我局将在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和工作基础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发布内容,竭力满足社会对就业失业数据的需求。
调查失业率,是指通过劳动力调查或相关抽样调查推算得到的失业人口占全部劳动力(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
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是城镇常住人口,既包括城镇本地人口,也包括外来的常住人口,如从农村转移至城镇的人口,它不要求失业登记,也不限定户籍、工作经历等条件。从调查方法来看,与通过行政记录获取登记失业率的方法不同,调查失业率是通过对住户抽样调查的方法获得失业率数据。
宁吉喆指出,调查失业率在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状况、服务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方面必不可少。登记失业率在政府制定出台就业政策、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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