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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加大 造假的保险公司将付出大代价

“监管之手”正进一步加大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根据最新部署,2018年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将启动,同步加大的还有查处力度。一旦被查出在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上“做手脚”,造假的保险公司将为此付出大代价。

行业风险总体可控A类险企占比提升

作为风险防范的“牛鼻子”,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近年来保险监管的核心。作为负债型行业,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形同于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代表了保险机构对负债的最后偿还能力。

加大保险造假查处力度

2017年是偿二代正式实施的第二年。根据银保监会昨日披露的数据,偿二代实施以来,偿付能力指标运行平稳。从保险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来看,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7年第一季度,该指标由277%下降至255%,平均每季度下降5.5个百分点;原保监会“1+4”系列文件出台后,2017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该指标由255%下降至251%,平均每季度下降1.4个百分点,降幅明显收窄。

此外,2017年的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显示,A类保险公司的占比逐渐提升,从第一季度的55%上升至第四季度的63%;B类保险公司的占比逐渐下降,从第一季度的42%下降至第四季度的35%;C类和D类公司由第一季度的5家下降至第四季度的3家。其中,A类为风险最低,D类为风险最高。

个体风险突出七公司偿付指标“受关注”

虽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但少数问题险企的风险仍然突出。主要表现为:公司治理先天不足,激进扩张,违法违规经营,野蛮生长,成为风险积聚的多发区。

除此之外,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行压力较大。据了解,2017年有7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处于100%至150%的关注区域。部分保险公司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高位运行,风险综合评级持续下降。

根据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发现,部分保险公司还存在偿付能力数据不实问题。部分险企存在资产不实、准备金不实、资本不实、风险综合评级基础数据不实和信息披露数据不实等问题。部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失效问题凸显。有的险企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有的险企股权关系不透明、股东行为不合规;有的险企董事会、管理层矛盾激化,引起媒体关注。

银保监会昨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5月至7月,原保监会共选择风险管控能力较弱和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41家公司作为重点督导对象,并专题研究行业重点风险和重点问题公司情况,安排监管力量对重点公司进行重点盯防。

2017年,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在每季度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共下调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60家次,提出完善公司治理、责令增加资本、限期整改虚增偿付能力问题等监管措施和任务27项。

二期工程启动加大数据造假查处力度

2018年,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将持续升级。按照“同时启动、急用先行、三年完工”的总体思路,银保监会将同时启动偿二代二期工程全部36个建设项目。对于重要和紧急的项目优先推进,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实施一个。具体来看,今年计划完工完善监管规则类项目6个、健全执行机制类项目2个、专题研究类项目3个。

同时,不断加强偿付能力风险分析监测。据了解,银保监会将研究建立多维、立体的偿付能力风险分析监测体系,升级改造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数据采集、校验和分析模块,不断提高行业偿付能力、风险情况分析的质量和效率,持续增强识别、监测、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健全执行机制也至关重要。根据时间表,今年将完成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造假险企采取严厉措施;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常态化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并持续推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和风险综合评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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