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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强住房新政 “二次改革”后市民能获得哪些补贴

近日,根据深圳市住建局的最新消息,深圳楼市迎来重磅消息,深圳最强住房新政正式公布,这也是继98年房改之后,深圳住房体制迎来“二次改革”。此次深圳最强住房新政有哪些亮点呢?“二次改革”后市民能获得哪些补贴?

深圳住房体制迎来“二次改革”

6月5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先来划重点:

1、安居型商品房或将新增财产限额门槛、并采用轮候、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租售对象;2、人才安居房或可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3、2018年起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4、2035年深圳再添100万套公共住房;

5、首次提出对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交社保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十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按一定比例缴交增值收益。

6、对于租金、售价,人才住房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而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租金在以上几类住房中属最低,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低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以下这些深圳房改“新政”都跟你有关

为什么推出房改新政?深圳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一是市场商品住房价格高企,对部分企业和人才产生挤出效应,影响了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二是住房供需不平衡,随着城市人口持续净流入,新增住房需求旺盛,住房的供应与需求不相适应。

三是住房结构不合理,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住房1065万套(间),其中,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占比仅为21%。四是住房保障不充分,深圳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与国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也远低于国际先进城市。

未来不同主体将提供不同类型的房源

1、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2、以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为主,提供各类长租公寓。3、以市、区政府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4、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5、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类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6、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7、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8、支持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建设筹集具有公益性质的各类住房。

哪些地方保障房屋供应?

1、增加建设用地,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建设大型安居社区。2、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3、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4、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5、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开展城际合作,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四类住房供给比例如何?

1、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居民供应,租售结合。2、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四类住房供给比例

3、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

4、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市民能获得哪些补贴?

1、面向符合条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人才安居补贴。3、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探索采用住房租赁券的形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补贴。

到2035年,深圳市住房要达到哪种目标?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第一阶段(近期),2018—2020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

第二阶段(中期),2021—2025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5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第三阶段(远期),2026—2035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83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50万套。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该如何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问题,相关人士给出了答案:根据每批房源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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