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月赚26万元 男子竟是这样在网上赚钱的
现在是及时信息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很多公司或者个人,通过网络出名。然而会有一些公司出现负面消息,为了解决这问题,于是就会请人帮删帖。有一名男子在网上做这事16个月赚26万元,可以说是十分容易赚钱的。然而,却不知道这样做触动了法律。
有需求就有市场,堪称是一条永不过时的价值规律。网络时代,人们的交流更便捷,诉求表现更直接,信息传播更具效率,一些灰色事物也依附网络应运而生。男子靠帮人删帖16个月赚26万元,动动鼠标,删删帖,一年多时间赚了26万余元,真可谓无本万利。但是,这样的营生,已经触犯了刑法。
男子网上开展有偿删帖服务
2015年4月至6月,网上出现一篇关于上海一家文化公司的负面消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杜某为了删除这篇负面消息,于是在QQ上搜索“删帖服务”,联系到了昵称为“神笔马良”的删帖人,杜某与对方谈好删帖费用,在对方删除帖子后,杜某通过支付宝支付给对方删帖费3.43万元。
据了解,接受删帖任务的为韩某,为了达到目的,他联系了采写消息的记者和其单位领导,多次进行投诉。最终,这篇帖子被删除。韩某1987年出生,老家在辽宁省辽阳市。韩某网上使用QQ联系客户,进行有偿回帖、删帖。
大部分情况下,韩某是自己通过网站投诉解决,投诉不成功的就找他人删帖,有时韩某为了删帖还做些假材料给网站。删帖成功后,客户通过支付宝等方式支付报酬。
16个月总计赚取26万余元
据了解,韩某以“危机公关”为由头开展“删帖服务”,先后接受9家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为他们删除在天涯社区、百度贴吧、西祠胡同等平台上的负面信息,其中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韩某接受黄某的委托,为其删除网络负面信息,收取删帖费9.39万元。
韩某的妻子称:韩某在网上充当“网络水军”,为他人炒作、造势、回帖、删帖,以此赚取报酬。韩某曾使用妻子及多位亲属的身份证、照片注册过支付宝账户,用于转账。
2015年7月30日,韩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韩某被沙河口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逮捕。
经查明,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间,韩某利用计算机、手机等工具接入互联网发布有偿删帖信息招揽客户,以寻找上家删帖和编造虚假资料向网站投诉的手段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通过支付宝转账和淘宝网担保交易收取删帖费用,经营数额共计26万余元。
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五年
2016年6月2日,检察机关以犯非法经营罪对韩某提起公诉。一审判决后,韩某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8月3日,市中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去年11月23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刑罚处罚。韩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下发判决:韩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