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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推动国资做强做优做大

记者11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对全面推进改革工作进行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完善国企工资分配机制

邱小平指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改革要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突出工资分配的市场化,兼顾效率与公平、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

邱小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明年全面实施。强化督促指导,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分别对国有金融企业、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做好改革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机构、部分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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