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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生长在农村的人,想必最近都非常关注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早早宣布要落实,日前才有了新的进展。近日,山东发出《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有关详细内容,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宅基地新政出炉

在《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以切实保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核心,明确“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三项重点,在17个县稳步推进“三权分置”试点工作。

意见提出,逐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确权登记,保障集体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房财产权。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以户为单位落实宅基地资格权,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禁止资格权转让;改变单一以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资格权的实现方式,允许农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换股权、换货币等实现形式;鼓励农户自愿有偿退出资格权,退出农户可申请“留权不留地”、颁发地票期权等方式保留资格权;因自然灾害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灭失的、进城农民自愿将宅基地无偿退给集体的,可以申请重获资格权。

意见要求,探索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合理确定宅基地和农民房屋通过转让、互换、赠与、继承、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适用范围,设定流转期限、途径和用途。农户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休闲、旅游经营等,但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意见明确,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供用地保障,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收益由集体成员共同分享。建立县级农村宅基地动态管理系统,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除此之外,大家还关心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对于生长在农村的人而言,此时还是有必要了解清楚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比如说在哪些地方是不允许建房子以及哪些房子会存在被拆除的可能性,或者房子被拆除后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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