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人才住房新政 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
记者20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已印发。根据该文件规定,经北京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三城一区”及其他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以下统称“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的战略资源作用,实行更加积极的住房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
文件规定,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只租不售、循环使用。再者,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循环使用。
文件还给出了“人才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政策”。即,北京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并且,文件提出,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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