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 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为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锁定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等五大工作要点,力求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1日召开会议要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五部门印发《工作要点》正是对上述会议精神的落实,给各个部门提供了去杠杆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工作要点》提出的五大工作要点是,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这五大方面,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在解决眼前问题的同时,更注重建立健全机制。工作要点中首要的是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包括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企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超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
《工作要点》还要求,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即,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以及银行对企业客户开展债务风险评估等方式,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文件还提出,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对发生债务风险的大型企业,引导各市场主体及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处置,避免损失扩大。
在债转股方面,《工作要点》指出,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在债转股的资金来源层面,《工作要点》提出,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为市场化债转股获取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提供支持。完善各类社会资金特别是股权性资金参与降杠杆和市场化债转股的引导机制。
《工作要点》还强调,要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有利于“僵尸企业”出清的税收政策,通过推动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在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方面,《工作要点》提出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及的IPO、定向增发、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