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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金推进与证监局交流合作 重点围绕三方面展开

今年以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投保基金公司”)落实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防范风险和投资者保护两项重点工作,突出自身的数据、技术、系统优势,积极支持、辅助和服务于辖区一线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与证监局的交流合作,先后与大连、山东、辽宁、四川、广西和浙江证监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投保基金一线监管

目前,投保基金公司已形成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保基金筹集管理体系,以监控系统和统计分析查询系统为依托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监测体系,以投保基金、专项补偿基金和行政和解金为主体的投资者赔付体系,以解决投资者诉求和倾听投资者意见为核心的投资者诉求响应体系,以评估市场主体投保状况为主要内容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体系等五大业务体系。

各地证监局也形成了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一线监管工作经验与做法。在此基础上,投保基金公司与多地证监局围绕重点、突出实效,持续推进深化双方交流合作。

双方合作重点围绕三方面展开:一是“防范风险”,投保基金公司及时向证监局推送辖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风险线索和证券公司风险监测情况,证监局则将辖区监管动态与风险事项通报给投保基金公司。

二是“投资者教育服务”,投保基金公司定期向证监局提供辖区市场主体的评价结果,双方加强投资者诉求处理合作,共享投资者教育资源,合作开展投资者教育相关活动。

三是“纠纷调解”,投保基金公司向证监局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协助,在证监局的支持下,投保基金公司与当地法院系统加强沟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同时,合作机制突出“差异化”和“实效性”。一方面,根据辖区特点和证监局自身需求,设计差异化合作内容,在证券公司风险监测监控、投资者教育、证券纠纷调解等方面突出重点,走出一条辅助、支持和服务监管,助力一线监管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追求实效,通过业务培训、人员交流、技术数据共享等多种方式促进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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