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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发文混改清障 释放出混改全面加速信号

昨日,发改委等八部委发文为混改清障。文件显示,此次八部委直面混改目前所面临的敏感且重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这意味着混改将全面加速。

9月18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国防科工局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所涵盖的确实为当下改革最核心的几块硬骨头,包括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改、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这些可都是敏感的问题和重大的问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到文件内容不禁感慨,从规定的细致程度看,高层显然支持混改全面加速。

比如员工持股的新规定指出混改试点企业数量不受《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规定的数量限制。有意思的是,在9月16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张玉良表示,从绿地集团的改革经验来看,国企混改最好应该形成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员工持股“金三角”的股权结构,这样更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给员工持股松绑已成舆论所趋。

张玉良还表示,从改革的彻底性而言,应该创造更多条件推进集团母公司层面的混改。因为只有在母公司层面实施混改,才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对企业制度进行变革,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如果混改仅仅停留在子公司和项目层面,不去触动母公司的体制机制,这样的改革是不彻底的。

《意见》对该观点亦有了回应。《意见》表示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既符合中央要求和改革方向,也是实现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途径。

与此同时,对于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要比照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相关政策,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鼓励集团公司对下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采取差异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充分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意见》称,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实行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混改

《意见》还指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各项国有企业改革试点的核心任务关联性较高,加强各项试点联动,可以有效协同攻坚,发挥政策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与其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之间的联动。对于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步申请开展其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适用相关试点政策。“这是个新思维”,李锦表示,此前单个试点试不下去,需要相关联动配套一起动才能改得起来,才能从点及线,由线到面形成混改的联动格局。

对于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的内容比较简单,李锦判断后续还有详细政策文件出台,可解决军工企业的混改问题。他认为,这一条规定无疑给9大军工企业传达了巨大的改革信号,对军工行业国企改革是重大利好。

“总体来看,这个文件是来解决问题”,李锦认为,该意见最难的是完全站在解决改革疑难问题的角度出台实操性政策,显示高层坚定混改的决心,他预计后续还会有更详细的文件来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速。

另据券商中国报道,“双百行动”的推动,将使得混改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入选企业名单全部确定,有近400家企业入围,其中中央子企业有200余家,地方国企近200家。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入选企业于9月底前上报各自综合改革方案。显然,“双百行动”将使得国企改革由点向面全面铺开。

作为投资者,可以关注一下混改概念股。根据以往的经验,相关个股有望直接受益,掘金机会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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