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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 处罚力度历史最严

11日起,疫苗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持续时间至25日。在这期间,大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那疫苗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何?是否加大力度严惩严重违法的企业及监管部门?

《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起草,共分11章,涵盖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各个环节,对疫苗监管的特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了严重违法的五种情形及相应的处罚: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撤销上市许可证明文件,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没收其在违法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罚款,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疫苗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不仅针对企业进行了严格监管,而且也对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监管。一旦后者的行为引发严重后果,将遭到从重处罚。

据了解,疫苗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1日至25日,社会公众有两种途径参与:1、发邮件到FGS@saic.gov.cn;2、寄信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要记得标明是疫苗法征求意见哦。现在又到了大家行使权力的时候,希望大家可以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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