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法立法将启动 不动产登记法立法详细内容
近日,已经实施了近四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启动。据了解,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局长冷宏志透露,要不断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抓紧将不动产登记法立法启动,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工作,充分发挥保护权益的作用。
12月3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称,不动产登记资料不移交或移交部分资料,既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给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带来了障碍。
该通知要求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确保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和建库工作,并要求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需共享相应的数据信息。
此外,该通知强调,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称。
此前,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也曾数次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众所周知,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至今已经四年了,现在级别更高的立法工作也将启动。根据立法规划,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从法律上来看,不动产登记法立法将启动,是为了保障市民交易安全,更好的完善社会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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